本校管理學院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一、需求單位:管理學院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三、職務說明:
(一)辦理管理學院相關會議及提案。
(二)管理學院研習、研討會及評鑑等活動相關事宜。
(三)管理學院公文收發、簽辦及採購核銷等事宜。
(四)臨時交辦事項。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具有公務行政工作所需知能及經驗者尤佳。
(三)電腦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四)能獨立作業、口齒清晰、溫和親切、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細心耐煩、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者。
(六)無依本校規定不得進用為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之情事者。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進用期間: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一等1級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4,330元)。
(二)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管理學院辦公室。
(三)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五)按規定,本案人員需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
(六)進用期間: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進用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或原職人員請假結束回職復薪前一日止。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電子郵件)。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者佳)。
(二)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5年10月8日止,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逕寄cm@mail.ntcu.edu.tw,並電話通知賴小姐確認已收到。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或電子郵件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甄選方式:面試。
(五)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一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任用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得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有效。依本校相關規定辦理。
(六)職缺聯絡人:賴小姐;電話04-221834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