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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研究發展處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一、需求單位:研究發展處學術發展組。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三、職務說明:
 (一)出版品:
  1、辦理學報送審及出版事宜。
  2、處理學報線上審稿投稿作業及上網更新資料事宜。
  3、編輯與印行本校學報。
  4、進行學報書庫歸檔、清點、收納等事宜。
  5、蒐集及展示本校各單位當期學術出版品。
  6、辦理與國內外大學校院及研究機構學術刊物交換連絡事宜。
  7、為行政院研考會「政府出版品網」專責單位,承辦本校出版品統一編號。
  8、校訊發行業務。
 (二)本校補助業務:
  1、辦理本校教師出席國際性學術會議補助事宜。
  2、辦理本校學生出席國際性學術會議補助事宜。
  3、辦理本校外文論文編修補助事宜。
  4、辦理本校教師學術研究獎補助事宜。
  5、辦理本校學術演講活動經費補助事宜。
  6、辦理本校各系所國際學術研討會經費補助事宜。
  7、辦理本校學術發展計畫事宜。
  8、辦理本校國際合作研究補助計畫事宜。
 (三)本校委員會召開
  1、研究發展推動委員會。
  2、學報編輯審議委員會。
  3、學術發展計畫審查委員會。
  4、國際合作研究補助計畫審查委員會。
  5、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
  6、人體試驗委員會。
  7、本校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委員會。
 (四)其他:
  1、研究倫理審查事宜。
  2、生物(動物)實驗研究計畫。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畢業。
 (二)熟悉基本套裝軟體,如WORD、EXCEL、PPT等OFFICE系列軟體操作。
 (三)積極主動、具服務熱忱與團隊合作及溝通協調能力。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一等1級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4,330元)。
 (二)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研究發展處。
 (三)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五)本案人員需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
 (六)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預計聘任期間約三至六個月,實際聘期依錄取報到日起至該職缺公務人員報到前一日止。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移民署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5年7月26日止,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逕寄「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研究發展處收」(403514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以郵戳為憑,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研究發展處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或以電子檔形式將報名資料寄到research10@mail.ntcu.edu.tw(電子收件截止時間為115年7月26日下午6:00,以本校電腦時間為主)。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甄選方式:面試。
 (五)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1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並得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六)職缺聯絡人:吳小姐;電話04-22183429;電子郵件research10@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