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體育學系新聘助理教授級校務基金體育教學教師1名
一、資格條件:
(一)可教授下列術科科目3種以上。羽球、網球、桌球、籃球、排球、游泳、街舞、太極拳、有氧舞蹈、瑜珈。
(二)學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體育相關類科研究所畢業,具博士以上學位(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且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移民署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三)經驗:具有下列專長與經驗者優先考量
1、具有教育部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
2、具有大學教學資歷者且取得教育部助理教授以上證書者。
3、研究發表於 SSCI、SCI、SCIE等級期刊文章近三年內至少1篇以上(需為第一作者或為通訊作者)
4、具有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案研究計畫或教育部教學實踐計畫經驗者,需為計畫主持人。
5、具有普通體育教學經驗者。
二、教學項目:
(一)須可教授下列術科科目3種(含)以上。羽球、網球、桌球、籃球、排球、游泳、街舞、太極拳、有氧舞蹈、瑜珈。
(二)教授「大一體育」或「大二體育」課程。
(三)以上課程合計每週授課至少14小時。
三、檢附以下各項資料及相關證明文件(依順序排列):
(一)簡歷表,格式如附件。
(二)教育部助理教授以上證書影本。
(三)學士、碩士、博士等畢業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須經駐外單位驗證,且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如有教師證請附上)
(四)碩、博士以上畢業成績單影本。
(五)五年內代表著作 (或博士論文)
(六)五年內學術著作全文 (有審查制度之期刊發表者為限)
(七)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專案研究經驗或執行其他專案計畫經驗證明文件。
(八)歷年著作明細(不用放全文)。
(九)運動裁判、教練證照影本及運動競賽獎狀影本。
(十)可教授體育課程之項目名稱及課程大綱。
(十一)其他個人特色資料。
(十二)於公告截止115年3月24日前填寫表單(表單連結: https://forms.gle/RPq42p9iiWyTroBY6 )並將以上資料整併成一個完整的PDF電子檔(請勿加密)上傳至表單內雲端資料夾,表單及電子檔案上傳後請留意電子郵件回覆,考量節能減碳,本次應聘資料不收紙本郵件。資料如有不符或偽造,由申請人自負相關責任。
四、聯絡電話:04-22183413許小姐。聯絡信箱:yayu@mail.ntcu.edu.tw 。
五、本系網址:https://pe.ntcu.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