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學系徵聘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職級教師1名
一、公告期間:115年3月3日起至115年3月24日止。
二、徵聘職級:專任助理教授(含)以上。
三、徵聘名額:1名。
四、資格條件:
(一)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設計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者。
(二)具備創意設計相關產業、產學合作經驗及研究成果。
(三)具有相關教學經驗或產業實務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尤佳。
(四)可教授以下課程者:文化創意產業概論、色彩學、設計史、田野調查與設計、圖學、文化色彩學、展場規劃設計、基礎專題等課程。
五、主要工作項目:
(一)支援本系教學、研究、輔導與服務等相關工作。
(二)協助本系相關計畫及活動業務之執行。
(三)其他悉依校方規定。
六、繳交資料:
(一)應檢具資料:
1、本系新聘教師基本資料表(如附表1)。
2、博士修業歷年成績單影本及博士學位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者必須繳交外交部駐外館處完成驗證之國外學歷證件及成績單,否則視為資格不符)。
3、博士學位論文、近五年內發表之設計相關著作或創作資料。
4、近五年內執行之各項研究計畫(如:國科會計畫、產學合作計畫等)之目錄與研究成果。
5、可開授之課程綱要、教學與研究構想。
6、助理教授(含)以上教師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7、其他有助於審查資料。
(二)資料寄送說明:
1、聯絡方式:應徵者應於公告截止日前備齊上述應檢具資料,以掛號方式(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本系(403台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學系),並將「新聘教師基本資料表」電子檔email至 dcdm@mail.ntcu.edu.tw(※請於信封及電子郵件主旨註明【應徵文化創意產業設計與營運學系專任教師】)
2、應檢具資料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另行通知補件。
3、第一階段審查通過者始得進入複審面試,未獲通過者,將不予以通知及退件。
七、備註:
(一)本次徵聘教師起聘日期預計為115年8月1日。
(二)第一階段審查為書面審查,條件符合者由本系擇優通知複試面試(所附資料恕不退件)。
(三)依本校教師聘任辦理規定,新聘教師應兼任本系或專長領域之行政工作三年。
(四)聯絡電話:04-22183389張小姐。
(五)本學系網址:https://dcdm.ntcu.edu.tw/index.p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