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語文學系辦理教育部「114-116年學科術語臺灣台語編譯工作」,徵聘計畫駐點教育部之專任助理一名
一、職務:計畫專任助理1名。
二、資格條件:
(一)學歷:本土語文、語言學或圖書資訊學等相關科系學士學位(含)以上資格,或具備與擬任工作有關之工作經驗者。
(二)語言能力:通過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等語言能力認證。
(三)有計畫案或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
(四)熟悉基本文書處理與電腦文書作業軟體(如Word、PowerPoint、Excel等),具公文撰寫、計畫報告資料彙整和簡報製作能力。
(五)具服務熱忱、學習熱忱、主動積極解決問題、溝通協調能力,且能配合團隊合作、適時調整業務需求。
三、工作內容:
(一)辦理本土語言相關業務。
(二)辦理圖書館相關業務。
(三)其他工作相關及臨時交辦事項。
四、薪資待遇與相關規定:
(一)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支給標準表」敘薪,學士級學歷第一年36,174元,碩士級學歷第一年41,370元,含勞健保、勞退金、年終獎金1.5個月(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
(二)聘用期間:自起聘日起新聘助理試用期為三個月,若能勝任工作則續聘至117年2月29日止,得視計畫經費與實際情況考量予以續聘。
(三)工作地點:教育部終身教育司(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2樓)。
(四)工作時段:08:30-17:30,週休二日,得依實際需要另行規範。
(五)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五、檢附資料:
(一)自傳及履歷表(內容需包含照片及個人學經歷證件文件、聯絡電話、住址及e-mail),以上資料請合併為一份PDF檔案,缺件不另行通知補件。
(二)應徵與甄選方式:請於115年1月13日(二)前將個人應聘資料彙整成單一PDF檔後,以電子郵件寄至carolchou@mail.moe.gov.tw ,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114-116年學科術語臺灣台語編譯工作案專任助理」,逾期恕不受理。
(三)經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以e-mail通知或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如資格不符或未適任則從缺。
(四)聯絡電話:(02)7736-6811,聯絡人:周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