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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國際及兩岸事務暨研究發展處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1名


一、單位名稱:國際及兩岸事務暨研究發展處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一名
三、資格條件
 (一)具學士(含)以上學位。
 (二)有國際事務相關經驗者佳。
 (三)英語聽、說、讀、寫的能力優良。
 (四)具網頁設計、社群媒體經營能力者尤佳。
 (五)具有團隊精神、善溝通協調、團隊合作、能獨立作業以及學生諮詢溝通,同意搭配分擔國研處工作者。
 (六)本職缺預定114年3月下旬正式上班。
四、工作項目
 (一)辦理外國學生招生、申請及審查業務與招生網站管理。
 (二)辦理外國學生獎學金事宜。
 (三)辦理海外招生教育展事宜。
 (四)辦理主管參加海外年會、論壇及相關會議。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五、檢附資料(以下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依序裝訂)
 (一)履歷自傳中文及英文兩版(含工作經驗說明)並註明聯絡方式(聯絡電話、住址、E-mail)。
 (二)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三)英文檢定相關證明影本 (若有)。
 (四)身份證正反面影本。
六、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本職缺待遇依本校校務基金進用人員報酬標準表大學院校學士級以上畢業等級敘薪(新台幣33,330元整)。擔任本職務人員可以所具備之外語檢定證照,依本校外語專長加給標準表所屬等級支領外語加給,加給金額為3,000至5,000 元。
 (二)上班時間:8:00-17:30,週休二日,但得依實際情形另行規範。
 (三)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
 (四)本案人員需通過試用三個月之考核後,方得正式聘用。
七、應徵方式:意者請於114年3月12日(星期三)前Email至國研處信箱ict@mail.ntcu.edu.tw (收件截止時間為114年3月12日下午5:00,以本校電腦時間為主),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
八、甄選方式
 (一)經書面資格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本校擇優並擇期通知參加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
 (二)本次徵選,除正取1 名外,另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自徵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九、聯絡方式:洽詢04-22183678;04-22183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