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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教師教育研究中心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1名


一、需求單位: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教師教育研究中心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1名
三、職務說明
 (一)師資培育研究分析。
 (二)辦理智慧教育師培聯盟計畫相關業務。
 (三)出版師資培育研究刊物及學報等業務。
 (四)高教深耕計畫管考、會議辦理等相關跨單位溝通聯繫事務。
 (五)師資培育精進與特色計畫協助規劃與執行相關方案推動工作。
 (六)計畫書、成果報告、中英文成果及亮點等相關資料蒐集、彙整、撰寫。
 (七)協助本校學生Ucan職能測驗、資料建置上傳、篩選匯出及平台資料管理。
 (八)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具有公務行政工作所需知能及經驗者尤佳。
 (三)電腦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四)會撰寫計畫書、成果報告,曾執行教育部計畫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口齒清晰、表達具邏輯條理、能獨立作業、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及團隊合作能力。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1,330元,114年起調增為33,330元)。
 (二)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育研究中心。
 (三)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五)本案人員需通過3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1月14日止,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逕寄「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收」(403514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以郵戳為憑,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教師教育研究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甄選方式:面試及筆試。
 (五)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1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並得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六)職缺聯絡人:師培處楊秘書04-2218-1015 / ntueae0163@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