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校務中心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1名
一、需求單位:校務中心。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專員)1名。
三、職務說明
(一)執行本校參與THE世界大學排名、大學影響力排名資料之蒐集、彙整?翻譯及填報作業。
(二)執行本校參與QS亞洲大學排名資料之彙整與翻譯及填報作業。
(三)協助校務研究相關業務。
(四)執行校務研究計畫之資料彙整。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碩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熟悉電腦文書操作 (Word、Excel、PowerPoint),熟悉社會科學研究方法、量化統計與問卷編製、調查能力、能操作SPSS等統計軟體者為佳。
(三)具執行力與獨立作業能力、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有計畫案或專案執行經驗者尤佳。
(四)認真細心、任務分派接受度高、有良好人際與邏輯溝通能力、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高度服務熱誠者。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高等(碩士以上畢)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薪資新臺幣36,151元,114年起調薪為新臺幣38,151元)。
(二)需通過試用三個月之考核後,方得正式聘用。
(三)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中心。
(四)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五)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六)錄取者工作異動、離職,須於1個月前提出申請。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以下資料請以A4規格影印並依序裝訂)
(一)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二)身分證正反面及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及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三)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七、應徵方式
(一)意者請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述不受理)。請於報名期限前寄送紙本文件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中心收」(40306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 校務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亦請將上述資料寄電子郵件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中心信箱」(cia@gm.ntcu.edu.tw ),並於主旨上註明「應徵校務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二)本次甄選得視甄選成績正取一名(如未符用人需求則從缺),並得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筆試,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4-22188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