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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國際企業學系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一名


一、需求單位:國際企業學系。
二、職稱名額: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職務代理人)1名。
三、職務說明
 (一)辦理國企系運作相關業務。
 (二)畢業生流向追蹤。
 (三)工讀生選聘、督導等事務。
 (四)臨時交辦事項。
 (五)協助系學會諮詢。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
 (三)電腦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四)能獨立作業、口齒清晰、溫和親切、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主動積極、細心耐煩、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高度服務熱誠者。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高等(碩士以上畢)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4,760元),或以一等(學士畢) 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0,125元)。
 (二)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際企業學系。
 (三)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五)錄取者工作異動、離職,須於1個月前提出申請。
 (六)聘用期間:自錄取報到日起至113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一日止。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8月15日止。請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寄電子郵件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際企業學系信箱」(ib@mail.ntcu.edu.tw),並於主旨上註明「應徵國際企業學系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亦請寄送紙本文件至「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國際企業學系收」(40306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 140 號) ),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 國際企業學系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甄選方式: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一名外,另得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六)職缺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4-22183358;電子郵件ib@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