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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2學年度大學部教育學程甄選簡章


一、依據本校112學年度大學部教育學程甄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二、招收名額:國民小學教育學程21名;幼兒園教育學程5名。
三、申請資格:
 (一)本校大學部在學學生,符合112學年度第1學期「學業成績平均65分以上,操行成績80分(甲)以上,且無記過以上之處分」者。
 (二)參照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辦法」第三條報名資格,報名本甄選之學生須具中華民國國民、外國學生、僑生或港澳學生身分。
四、甄選方式:
 (一)國民小學教育學程:筆試「教師意向測驗」,滿分100分(含教育理念撰寫40%、國語文基本能力30%、數學基本能力30%)。
 (二)幼兒園教育學程:筆試「教師意向測驗」,滿分100分(含教育理念撰寫40%、國語文基本能力30%、幼兒發展及教保概論30%)。
 (三)本甄選若遇特殊情形無法辦理筆試,本校112學年度大學部教育學程甄選委員會將決議其他替代之甄選方式,並另行通知考生。
五、繳交報名申請資料:自113年4月10日(星期三)上午8:00起至113年4月19日(星期五)下午5:30止(假日無受理報名),繳交申請資料至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課程與教學組(求真樓6樓K610辦公室),逾期或資料不完全者不予受理。
六、甄試筆試日期及時間:113年4月30日(星期二)晚上6:10至7:40 (晚上6:00前報到)。
七、甄試地點:求真樓教室,試場於113年4月24日(星期三)下午5:30前公告於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網站「公告訊息」。
八、甄選參考題型、數學及國語基本能力定義與範圍可於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網站下載,路徑:檔案下載/課程與教學組/教育學程甄選參考題型。
九、報名者須於113年4月25日(星期四)至113年5月8日(星期三)完成「師資生潛能測驗」。
十、檢附「112學年度大學部教育學程甄選簡章(含申請表)」、「112學年度大學部教育學程甄選相關說明簡報及適用課程」及「附表-偏遠地區學生報考教育學程身分認定申請書」各1份。
十一、如有相關問題,請洽師資培育暨就業輔導處課程與教學組張小姐(電話04-22183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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