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校園焦點
line Facebook print

有關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即教育平權1+3方案),涉及本校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及就學貸款精進措施,說明如內容,請查照


一、依據教育部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辦理。
二、有關旨揭方案說明如下:
 (一)主軸:定額減免「私立」大專學雜費3.5萬元:無涉公立大學。
 (二)配套一:公私立大專經濟弱勢學生加碼補助1.5萬~2萬元。
  1、112學年度弱勢學生助學計畫-弱勢助學金減免已於上學期受理截止,申請通過者已於下學期註冊繳費單扣減,欲申請113學年度者請於9月份提出申請(詳閱學務處課指組網頁公告)。
  2、加碼減免公私立大學經濟弱勢學生學雜費1.5-2萬元,其中擴大學士班補助對象,家庭所得限制由70萬提高至90萬以下,仍須符合家庭年利息所得2萬元以下、不動產公告價值650萬元以下等條件,補助金額調整為二級距,分別為1.5萬及2萬元;碩博士班未擴大補助,維持現行規定(為5,000-1萬6,500元)。
 (三)配套二:全面落實高中職免學費:無涉本校。
 (四)配套三:精進就學貸款申貸及還款措施
  1、就學貸款申貸門檻由120萬提高至148萬,各級距利息補貼並予以調整。請同學接獲學校通知資格不符及利息負擔級距時,務依於規定之期限繳交書面資料(戶籍資料及在學證明)以釐清資格及利息負擔。「兄弟姊妹及子女數」依學生繳交之書面資料計列。
三、有關本校涉及配套一及配套三,均已於各方案申請期程公告週知;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連結如下:https://www.ey.gov.tw/Page/448DE008087A1971/e2dc33db-0553-40ca-a96b-ca15912d9797
四、另有關大專校院學生校內住宿補貼計畫於2月實施,已扣減於下學期校內住宿費,並於學務處生輔組網頁公告週知,相關內容如有疑義請洽學務處生輔組(04-22183167)。
五、有關「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與其他補助(如公教子女教育補助等)不可重複請領,建請擇優申請。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