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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通識教育中心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一名


一、進用人員職稱: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
二、名額:1名。
三、職務說明
 (一)辦理中文閱讀與表達、大一體育、大二體育、學分學程課程開課事宜。
 (二)辦理中文會考及中文加強班、審查及登錄中文基本能力要求。
 (三)辦理微學分課程、共授課程相關業務。
 (四)辦理本中心各項學分學程相關業務。
 (五)辦理內部控制撰寫、協助本中心中長程計畫指標等業務。
 (六)辦理通識課程選課說明會。
 (七)協助申請教師證書相關業務(中文、體育課程兼任教師)。
 (八)辦理教師聘任、升等、評鑑相關事宜。
 (九)協助辦理通識課程畢業學分審查作業、抵免或採認作業。
 (十)辦理中心業務各項會議(中心行政會議、中心會議、院級課程委員會、中文及體育課程會議)。
 (十一)辦理公文簽呈、編列中心預算、中心經費核銷、辦理設備採購、保管事宜。
 (十二)新/修訂與維護中心規章辦法及規定。
 (十三)維護及管理中心網頁、經營中心臉書社群。
 (十四)辦理中心共同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具行政文書處理能力、會議及活動辦理、執行教育部相關計畫等經驗。
 (三)電腦專長:熟悉電腦視窗軟體(如:Word、Excel、PowerPoint…)、網站維護管理及網路系統操作等電腦處理能力。
 (四)計畫撰寫及獨立作業能力。
 (五)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六)負責盡職、品性端正、具服務熱誠、配合度高。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0,125元)。
 (二)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
 (三)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五)本案人員需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3年2月6日止,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逕寄「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收」(403514 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以郵戳為憑,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通識教育中心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並請同步將履歷電子檔寄至ashley93@mail.ntcu.edu.tw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甄選方式: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一名外,另視甄選成績酌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六)職缺聯絡人:潘小姐;電話04-22183643;電子郵件ashley93@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