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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人事室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一名


一、進用人員職稱: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二、名額:1名。
三、職務說明:辦理本校計畫助理等人員約用申請資格審核、薪資檢查、年資敘薪、人員管理、勞動權益、人事統計填報等相關業務,包含以下:
 (一)計畫專、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讀生約用申請資格審核、敘薪檢查。
 (二)計畫專、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讀生每月薪資檢核。
 (三)計畫專、兼任助理報酬標準表訂定與修正。
 (四)計畫專任助理年資敘薪及曾任年資提敘審核。
 (五)計畫專任助理在職服務證明書、離職證明書開立。
 (六)計畫專、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讀生勞動契約訂定與修正。
 (七)計畫專任助理報到、離職等相關差勤系統資料管理。
 (八)計畫專、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讀生相關人事統計調查、資料庫填報。
 (九)計畫專、兼任助理及臨時工讀生其他相關管理業務。
 (十)臨時交辦事項。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具備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具有公務行政工作所需知能及經驗者尤佳。
 (三)電腦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四)能獨立作業、口齒清晰、溫和親切、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細心耐煩、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者。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0,125元)。
 (二)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人事室。
 (三)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五)本案人員需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2、身分證、學士以上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曾任其他機關單位服務證明書或離職證明書(如無則免檢付)。
  4、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報名期限:自即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逕寄「國立臺中教育大學人事室收」(403514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以郵戳為憑,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中教大人事室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甄選方式: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一名外,另視甄選成績酌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六)連絡人:魏先生,電話04-22183324;電子郵件elswei@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