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校園焦點
line Facebook print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特殊教育中心誠徵專任行政助理一名


一、聘用名額:專任助理1名(正取1名,備取1名)。
二、聘用條件:
 (一)具教育部許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特殊教育、復健諮商、社會工作、心理輔導或諮商等系所相關科系學士以上學位者。
 (二)具服務熱忱,態度謙和,認真負責,細心與耐心,具主動協調溝通與分析判斷之能力,能獨立作業者。
 (三)熟悉公文書寫、擅長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網頁維護等。
 (四)需可配合例假日研習或會議加班。
三、工作內容:
 (一)負責聯繫與協調本中心與校內外相關部會單位之行政事務。
 (二)負責中心年度專案計畫規劃與執行,包含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鑑定輔導工作、諮詢服務、辦理研習、協助職涯相關業務、本中心網頁維護等。
 (三)執行教育部等單位委辦及補助工作專案計畫業務。
 (四)會計帳務處理、單位財產管理、評量工具管理、書刊管理等。
 (五)負責各項經費核銷及成果報告等。
 (六)其他主管臨時交辦事項。
四、檢送資料:
 (一)個人履歷表:包含自傳、照片、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地址、電話、電子信箱、專長、相關經歷等。
 (二)歷年成績單正本及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影本。
 (四)男性須役畢或免役證明一份。
五、徵選方式:面試 (另行電話通知),含專業知能與經驗、工作理念及溝通表達能力等。
六、錄取公告:
 (一)錄取時間:面試結束後7日內公布於本校首頁。
 (二)應徵人員如不符本校所需,本中心得斟酌情況錄取從缺。
七、薪資:比照「國立臺中教育大學計畫專任助理人員工作支給標準表」學士級第一年薪資標準給付,目前參考標準為33,770元,碩士級第一年薪資38,630元標準給付。
八、收件截止日期:請將以上資料於113年2月1日(星期四)前掛號郵寄至40306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 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特殊教育中心 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特殊教育中心專任助理」(以郵戳為憑)。聯絡電話:04-22183393,合格者另行通知面試(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九、聘期:自113年3月1日起,新進人員先給予聘期3個月,考核適任者,得續聘至113年12月31日止,本專任助理為長期性工作計畫助理,期滿後將視實際情況考量是否予以續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