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秘書室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一名
一、進用人員職稱: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校聘組員)。
二、名額:1名。
三、職務說明
(一)協辦國會連絡及民眾溝通業務。
(二)公文核稿與行政品質管理。
(三)辦理各單位意見溝通協調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專案工作。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學士(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熟悉大學校務經營並具國會連絡及民眾溝通工作經歷。
(三)具備公文撰作經驗,能核稿並具協調溝通能力。
(四)曾任公務機關薦任九職等以上主管經驗者更佳。
(五)能獨立作業、口齒清晰、溫和親切、主動積極並具備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六)細心耐煩、負責盡職、品行端正、具服務熱誠者。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0,125元)。
(二)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秘書室。
(三)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四)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五)本案人員需通過三個月試用期考核後方得續聘。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其他有利文件(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報名期限:113年1月10日起至113年1月16日止,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逕寄「國立臺中教育大學秘書室收」(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40號,以郵戳為憑,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四)甄選方式:面試。
(五)本次甄選,除正取一名外,另視甄選成績酌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六)職缺聯絡人:江小姐;電話04-22183128;電子郵件lichi@mail.nt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