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進修推廣部徵聘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1名
一、進用人員職稱: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二、名額:1名。
三、職務說明
(一)辦理與爭取各式政府機關招標、委託課程等。
(二)辦理學分班與非學分班課程開班規劃、排課及課務管理。
(三)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條件資格
(一)學歷要求:大學(含)以上畢業。
(二)工作經驗:具行政文書處理能力、公文撰寫、企劃書撰寫、投標相關經驗者優先考量 (請檢附證明文件)。
(三)電腦專長: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Point)。
(四)能獨立作業、具服務熱忱、主動積極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
五、工作待遇、工作時間、休假制度:
(一)工作待遇:依「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報酬標準表」敘薪,錄取者如為大學學歷者,以一等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0,125元);如為碩士學歷者,以高等約用人員敘薪(每月計新臺幣34,760元)。
(二)約用期間:新進人員先予試用3個月,試用期滿成績考核及格者,方予正式約用。第1年契約一律至當年度12月31日止,並依考核結果決定是否繼續約用。
(三)工作地點: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
(四)工作時間及休假制度:依學校規定辦理。
(五)職務內容得由主管視業務及人員狀況彈性調整。
六、檢附資料及注意事項
(一)有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
1、個人自傳及履歷表(含個人學經歷、個人照片、聯絡電話、住址、e-mail)。自傳以主述工作經驗為主。
2、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單位驗證,並請檢附修業期間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之入出國日期證明書)。
3、其他有利文件(如:英文檢定等相關證照,可檢附)。
(二)報名期限:即日起至113年1月19日止(以郵戳為憑),於報名期限前將以上資料逕寄「國立臺中教育大學進修推廣部收」(403臺中市西區民生路227號),並於應徵信封上註明「應徵進修推廣部校務基金進用工作人員」。
(三)經書面資料審查合格者,將擇優通知參加甄選(以電話通知),其餘應徵者,恕不另行通知結果,亦不退還所寄相關資料。
1、甄選方式:筆試、面試。
2、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另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3、職缺聯絡人:黃小姐,電話04-2218-3252。Email:sunnyhuang@gm.ntcu.edu.tw 。